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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进一步完善教师法修订草案,尽快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发布时间:2021-10-22 15:52:14来源: 北青网教育
  

  10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

  报告介绍了教师法修订工作进展与计划。

  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理基础、底线保障与改革方向。但是,一段时间以来教师队伍的规模、质量、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教师法的多项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需要进行修订。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立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明确提出修订教师法,教师法修订工作被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加快推进教师法修订工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了教师法修订建议稿,广泛听取了各级各类学校、相关领域专家以及中央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教师法修订主要聚焦以下内容:

  一是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治方向正确。二是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三是明确教师职业定位,强调教师承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四是明确教师权利义务,增加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教育惩戒权和对创新内容的知识产权等,强化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救助义务。五是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提高各级各类教师学历要求,建立教师从业资格审核把关机制,把好准入关口。六是健全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职称评聘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在教师考核评价中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和立德树人导向。七是加强培养培训,确立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公费师范生制度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等。八是强化待遇和保障,分类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晋级增薪机制,落实为教师减负要求,保障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九是完善教师奖惩制度,明确教师表彰的要求,细化教师违规情形和处理办法。

  怀进鹏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法律修订程序,加快工作进程,进一步完善修订草案,尽快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责编: 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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