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短视频改革创新,积极维护创作者权利
近日,多家影视公司及相关艺人发表声明反对短视频侵权。而此次声明实则为4月9日多家影视行业协会、影视公司及长视频平台发表首次声明后的二次发声。4月25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对此做出回应,认为应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实际上,二次创作的底线何在一直是被业界、舆论界反复讨论的问题。如B站、抖音和快手等有短视频发布的平台中,都有海量基于原影视作品进行剧情重组、发表评论或简述的二创作品。不少民众认为,这样的作品“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好剧、什么是烂剧”,实在是造福大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诚然,优秀的二创作品可以为优秀的原作注入流量,也可以让大众避免浪费时间与金钱去“欣赏”劣质作品。然而一些平台的部分用户却以学习、品鉴的名义,违法切割、搬运影视剧等资源,实际上严重侵害了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在这一次浩浩荡荡的反侵权行动中,行业协会、影视公司及相关艺人,实际上都在强调“侵权”二字。当一个事实行动被法律定义为侵权,就已经违背了由我国立法者在衡量多方利益、维护公众权益后所起草、推行的法律。如此触及底线的行为,不值得被同情!
当然,我们也需看到,在网络舆论压向行业监督者的背后,是法律“规定又未规定”的灰色地带在作祟,对此更需以法律的进一步明晰作为反对侵权行为的现实支撑。我国著作权法已经对著作权侵权做出了法律规制,是否违法、侵权理应在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和此前案例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和界定。但是短视频平台所发布的二创短视频是否侵权在此前的法律中是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也因此成为了法律学界近年来不断讨论和试图明晰的领域。为了切身的保护影视行业、维护创作者权益,也为了还社会一个风朗气清、为二创作者划定明确界限,我国法律学者的行动和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必不可少。
归根结底,引发民众热议的症结所在还是人们对于影视剧原作质量的不信任。在我国影视剧行业愈发规范化、科学化的同时,“烂片量产”成为不可忽视的严峻问题。新时代的中国人民早已不满足于“有什么看什么”,更进一步要求看“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影视作品。民众诉求不可忽视,内容的转型升级一样是行业工作者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难题。
保护著作权、反对二创作品侵权,不仅仅关乎于行业、平台、资本、流量,更是一场尊重人民诉求、理解法益、保护创作者基本权利、维护社会风气的切实行动。如何不让创作者的热血落空、不让人民的期望丢失,是每一个法律学者、行业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文/祝子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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