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让教育公平的阳光普照每个孩子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教育公平的阳光普照每个孩子。
促进教育公平,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持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健全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
促进教育公平,要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健全覆盖全学段的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办好特殊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加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让孩子们同在蓝天下、共享教育阳光。
促进教育公平,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双减"工作。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健全校外培训治理长效机制,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夯实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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